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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當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一)年限 《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業須注冊成立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當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業申報前1個會計年度;“近三個會計年度”是指企業申報前的連續3個會計年度(不含申報年);“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是指申請前的365天之內(含申報年)。 (二)知識產權 1.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知識產權權屬人應為申請企業。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與主要產品(服務)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是指對其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范圍的產品(服務)。 (四)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與同期總收入的比值。 (五)企業科技人員占比 企業科技人員占比是企業科技人員數與職工總數的比值。 (六)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 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占比是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值。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 企業創新能力主要從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企業成長性等四項指標進行評價。各級指標均按整數打分,滿分為100分,綜合得分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為符合認定要求。 |